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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死了哥哥有义务抚养弟弟吗

发布时间:  浏览: 73 次  来源:网络

一、父母死了哥哥有义务抚养弟弟吗

当父母双亡之时,对于尚未成年且具有自我保障能力的兄弟而言,具有赡养责任的长兄将承担起抚养他们的重任;

然而,若长兄的经济状况无法承受这一沉重的包袱,那么他们就得依靠有能力支付这些费用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来抚养。

这里所说的“有负担能力”,是指义务人在维持自身家庭正常生活所需之外,仍有余力去承担额外的责任。

只要义务人能够履行好扶养义务,而不至于对自家的基本生活产生负面影响,那就可以证明他具备足够的负担能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二、父母死了债务是否由子女继承

在双亲离世之后,若有子女继承遗产,则需一并承担继承之责,包括相应的债务。

在此情形下,继承人有权利且仅限于以所继承之财产的实际价值为权限,清偿其所继承之被继承人依法应支付的纳税款项及债务。

然而,若超出此实际价值范围,继承人如有意愿主动承担偿还者,不在清偿责任的免除之内。

而当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时,对于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支付的纳税款项以及债务,可无需再负清偿之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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