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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生的婴儿法律上人权存在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4 次  来源:网络

一、未出生的婴儿法律上人权存在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尚未出生的胎儿被赋予了特定的民事权利能力。

根据相关法规之规定,若涉及到财产继承以及受赠予等可能对胎儿权益产生影响的事项,胎儿将被视为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然而,如若胎儿在分娩时不幸成为死胎,那么从形式上看,其所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便自始至终不复存在。

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应依法保留胎儿应得的继承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未出生的胎儿有继承权吗

事实上,胎儿具有合法继承的权利。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进行遗产分割的过程中,必须尽最大努力为尚未诞生的胎儿保留适当的权益份额。

倘若胎儿顺利地成功分娩并被证实存活,那么便有权继承此部分财产。

反之,如果胎儿在降临人世之前不幸夭折,所保留的权益份额则将依据《民法典》继承编的条款,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出生的婴儿法律上人权存在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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