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后又发现遗嘱会被撤销吗
在经过了法定继承程序之后,如若在遗产交付过程中,再度发现留有遗嘱存在。
此时如果所发现的遗嘱为真实有效,则之前实施的法定继承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遗嘱中所明确指定的继承人有权向其他继承人请求返还已经合法继承的相关财产,同时依照遗嘱内容重新明确遗产的分配事宜。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法定继承配偶的份额如何
在法定继承的法律框架下,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均列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之列,拥有同等的遗产继承权。
然而,如果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能达成共识且协商一致,也可依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非必须严格按照平均分配原则执行。
对于那些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并且严重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而言,分配遗产过程中的适当关照是尤为必要的。
此外,针对那些曾为被继承人提供主要抚养或是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应获得较其他继承人更多的份额。
需要指出的是,具备抚养能力和相应条件的继承人,若未承担任何抚养义务,在分割遗产时,应不予考虑或给予极少量的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定继承后又发现遗嘱会被撤销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