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出轨有孩子了怎么办
当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互揭隐私发现对方存在婚内出轨并生育子女的情况时,若此种出轨行径触犯法律法规,即已构成重婚犯罪或与他人生育的不道德行为,那么您有权向对方主张索求离婚造成的精神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如对方拒绝支付或未能妥善处理争议纠纷,您可选择诉诸法院保护自身权益。然而,若对方的出轨行为未达轻微违法程度,例如仅为通奸行为或未经同居生活证明其有轨行为,此时您可能无力采取其他法律行动。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仅在构成重婚犯罪或明确同居事实的前提下,受害方才有权利提出“离婚损害补偿”的申请。尽管如此,我们仍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面对此类复杂问题能寻求到合适的解决之道。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后发现对方出轨还可以追究吗
在经历了一场婚变之后,若再发现伴侣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不忠的行为,那么依旧是可以对其进行追责并索求赔偿的。
然而,必须特别留意申请诉讼的有效期限。当相关人士在婚姻登记机构完成离婚手续的申请后,若是想要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赔偿,那么向人民法院提交损害赔偿的请求,人民法院将予以受理。但是,若这部分人群在签署离婚协议的当时已经明显暗示他们会放弃这项权利,又或是在完成离婚手续一整年以后才提出诉求,那么这样的要求将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出轨有孩子了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