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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37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在婚姻关系结束后,若其中一方察觉到另一方存在隐瞒、转移、变卖、破坏夫妻共有的财产之不当行为,有权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请求重新分配婚姻期间的共有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在离婚之前如已发现对方有此类财产转移的迹象,可立即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

然而,此项申请必须建立在确凿证据证明对方确实存在离婚财产转移行为的基础之上。倘若申请内容不实,则申请人需承担赔偿责任,对因此给被申请人带来的财产保全方面的损失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后发现对方出轨还可以追究吗

在经历了一场婚变之后,若再发现伴侣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不忠的行为,那么依旧是可以对其进行追责并索求赔偿的。

然而,必须特别留意申请诉讼的有效期限。当相关人士在婚姻登记机构完成离婚手续的申请后,若是想要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赔偿,那么向人民法院提交损害赔偿的请求,人民法院将予以受理。但是,若这部分人群在签署离婚协议的当时已经明显暗示他们会放弃这项权利,又或是在完成离婚手续一整年以后才提出诉求,那么这样的要求将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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