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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孩子离婚一方做出经济赔偿能不要孩子吗

发布时间:  浏览: 53 次  来源:网络

一、两个孩子离婚一方做出经济赔偿能不要孩子吗

若需放弃对子女的抚养权利,那么必须在双方平等且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若子女已由其中一方直接抚养,那么另一方应当负担起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关于负担费用的具体数额以及期限的长短,应由双方共同商议决定;

如若未能达成共识,则应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两个孩子离婚一人一个还用给抚养费吗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可将两个孩子分别交给父母一方直接抚养,而另一方则需承担部分或所有的抚养费用。

关于养育费用的金额以及期限的长远规划,应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必须提交给人民法院进行最终裁决。

严格意义来说,当夫妻签订离婚协议时,两个孩子中的其中一个会跟随男女任何一方共同生活,此时抚养费用也得以抵消。

然而,若有意外事件发生——例如某个孩子突发严重疾病,接收抚养权的一方可能需要另一方提供额外的抚养费支持以应对这种紧急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一)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二)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三)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两个孩子离婚一方做出经济赔偿能不要孩子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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