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办房产证的房子子女怎样继承
无产权证明之物业可经由公正程序或诉讼途径实现继承。继承人得以向区域性或市级公证机构申请继承权公证书,同时由房地产测绘部门完成房屋面积的测绘或转绘工作,然后携带着继承权公证书以及房屋测绘等证明文件至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继承登记申请;或者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后直接赴住房所在地区法院依法提起诉讼,待案件审结并获得生效法律文书(即法院判决书)后,再向法院申请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借该公函便可顺利办理过户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没办房产证的房子可以更名吗
在尚未办理出产证且尚处在交易环节中的房产,是能够进行产权名称更改操作的。在此类情况下,若原有的产证并未经过预告登记和备案网签流程,便可通过与相关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协商,从而完成产证名称的变更;
然而,若是房产已经通过了预告登记和备案网签流程,那么此时需要首先撤销原有的合同登记备案,然后再以全新的购房合同来取代原先的合同,从而实现产证名称的更改。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办房产证的房子子女怎样继承”,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