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书可以重新更改吗
关于离婚协议书的修正问题,从一般的法律角度来看,通常都是允许的。若夫妻双方向相关部门提交了离婚申请并取得相关的批准,则意味着原始的离婚协议已正式生效,在这种情形之下,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当初签署协议时有明显欺诈行为或者存有人身受到胁迫等情势,否则一般而言不能够再次修改原有的协议内容。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尚未正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离婚协议尚未正式生效,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就有权自由地决定是否对原有离婚协议中的条款进行重新修订或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或补充吗
1、在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手续之前,鉴于离婚协议尚未具备法律约束力,所以在此期间进行修改是合法且可行的。
然而,如果二人已经在政府部门领取到了离婚证书,并且离婚协议已经在民政局经过备案处理,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便不能够再次进行任何形式上的修改。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双方没有机会就此达成新的共识并重新拟定或修订离婚协议的条款内容。
当然,无论是补充还是修订,所有这些行为都必须在双方签署确认书并通过公正程序之后方能生效。
《民法典》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协议书可以重新更改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