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一个人不同意能离婚吗
在夫妻离婚过程中,倘若其中有任何一方坚决反对离婚,也无法阻止这一愿望实现。在此情况下,希望结束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可通过启动诉讼程序的方式,向司法机构寻求帮助以解除其与伴侣之间的婚姻纽带。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配偶中的一员坚决要求离婚时,该方有权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并接受审理。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将针对离婚案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和调解工作;若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且经过调解无效后,则应当依法准许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一个月冷静期过后多久失效
在离婚冷静期结束的一个自然月内未能按时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则该项申请将会失效。在此情况下,如有当事人希望解除婚姻关系,须重新提交离婚申请,此后再次经历一个自然月的离婚冷静期后方能正式申请办理离婚事宜。当离婚冷静期的期限即将届满时,若夫妻双方对是否申请离婚持有不同立场并产生质疑,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将无权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书。而婚姻登记机关将自动视其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行为,从而保证婚姻关系继续保持合法有效性。倘若其中一方坚持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仅可选择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或是由双方重新沟通商议,寻求共同谅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一个人不同意能离婚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