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去哪个法院
在处理离婚事务方面,当事人通常需要向其常居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本国国民提起的民事讼诉案件,其管辖权归属于被告方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而当被告方的户籍所在地与常居地并不统一时,则应由其常居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去哪里办
首先,若两位均有意愿解除婚约并已就相关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离婚协议,则需要携带相应证明文件前往颁发结婚证书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手续办理;
其次,倘若对方并不愿离婚,您将只能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做好准备工作,拟定详细的起诉书,同时需备齐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副本以及要求缴纳的费用(如诉讼费等)。
根据现行规定,如果涉及的财产总价值未超过人民币二十万元,则所需费用为人民币壹仟元整,超出部分按照比例收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去哪个法院”,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