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房产婚后卖需要什么手续
鉴于该房屋属于您婚前的个人财产,在进行售卖时所需履行的手续如下所述:若您已经步入婚姻殿堂,欲出售此居住用房,则必须由房产证上所记载的所有者本人以及其配偶双方共同参与,各自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同时携带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这三种证件,与购房者共同前往该住所所在区域的房地产管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咨询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住房买卖过户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前房产婚后还贷款离婚怎么分
关于在婚前购买房产并在婚后承担还款义务时,出现离婚情况下房产分割的详细规定如下:
首先,我们会建议当事人通过协商来解决这一问题,以便尽可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若协议无果,则将依循法律程序对房产进行裁决分配。
具体来说,若有争议且未能达成共识,我们将遵照法律规定,认定该房产产权属于房产登记的那位人士所有,而其负担的未偿还贷款也被视为该人的个人负债。
至于剩余贷款部分的处理方式,只需由房屋登记者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关于该房屋所有权性质为单身人士婚前个人所有的情况下,在进行销售交易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步骤。如果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已经步入婚姻殿堂,那么在决定出售此房产之前,必须由房产证上所记载的所有者以及其合法配偶共同出席,同时还需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等,以及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土地证等重要证件。接下来,所有者及其配偶将与有意购买该房屋的买家共同抵达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向工作人员详细咨询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