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顺位抵押什么意思
抵押权的顺位,也被称作抵押权的顺序或次序,更进一步可以称为位序。这是因为当同一个抵押物上设立了多重抵押权时,相应的,各抵押权人将会以其设立权利的时间顺序获得优先清偿的权益。换句话说,就是指在同一价值的抵押物之上,多个抵押权之间的相互依附和作用的联系。这种抵押权之间的依赖性和直接关联性,在抵押权制度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也是抵押权价值排他性的重要显现。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的顺序并不是针对单个抵押权的变革,而是涉及到所有抵押权人之间的平衡和权益调整。因此,抵押权顺位的变更并不是任意进行的,而需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例如,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调整抵押权的顺序及被担保债券的金额等相关参数,但是这样的变更必须得到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才具备法律效应,而且不能对其他抵押权人造成任何实质性的负面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第二顺位抵押权人是否可以处置资产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我们应该牢记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债权方对负有还款义务的一方或第三方所持有的某项特定资产设置了抵押权时,若负有还款义务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如期清偿其债务,即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未能按约履行,那么在此情况下,债权人便依法享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接受清偿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抵押权的顺位亦被称之为抵押权的顺序或者次序,更深层次的理解则可称之为位序。这是由于在同一抵押标的物上设立多种抵押权的情况下,相应地,各抵押权人都将根据其设定权利的时间先后顺序来享有优先于其他抵押权人清偿的利益。换言之,便是在同一价值的抵押物之上,各种抵押权之间所存在的紧密相互依赖及各自发挥的作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