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了户口怎么改离异
在进行离婚之后,户口本上的记录也应随之更新为离异状况。户口本的相关信息将随迁的公民个人情况的改变而产生相应的改变,当公民因离婚而需要更改户口本信息时,务必及时按照步骤完成户口本资料的更迭,将原本显示为已婚的婚姻状况更新为离异。对于希望修正户口本上婚姻状况的公民来说,需递交有效的离婚证明文件,包括原始的离婚证书及其副本;若通过法律途径结束了婚姻关系,则需要提供民事调解书或是已经生效判决书的正本和副本,并携带这些证件前往当地公安机关下辖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按照指定的流程进行处理。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二、离婚了户口在男方家拆迁了能分到拆迁款吗
若您目前距离离婚仅处于准备阶段或刚刚办理完手续不久,那么您需要关注并了解的关键问题之一便是关于其户口是否会影响您未来可能获得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实际情况下,这取决于您所在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实施情况。例如,如果恰好该地区实行的是以户籍为依据来发放征收补偿款项的政策,尽管您已结束婚姻关系,但您的前妻仍然具有领取拆迁款的可能性。因为户口本体现了她曾经作为家庭成员在你们家的重要存在,因此她有权得到相应的财产赔偿。
然而,如果房屋和土地面积成为征收拆迁的主导因素,户口问题便相对不太重要。在此情况下,想要从对方手中获取失落利益,显然会更加困难。
此外,还需考虑另一重要因素:男方接收的补偿款中是否与您的户口有关联。如果确实如此,那么您的前妻也同样拥有对此部分款项的合法权益。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在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居民户口簿中的婚姻状况必须进行相应的变更以标明已处于离异状态。为此,每位公民都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及时地将相关资料进行更新,并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提交有效的离婚证明文件,例如离婚证、民事调解书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书等,以便工作人员能够依照既定的流程进行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