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师从2010年起专注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处理,至今处理数百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大量案件的处理积累了丰厚的经验。归纳起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赔偿有三个至关重要的点:
一、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有交警部门认定,一般都是合法合理。但不排除部分认定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提起复核还是可以改变不合理的责任划分。所以在领取事故认定书前最好咨询委托专业律师。以下是交通事故不同情况下责任承担比例:
1、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相碰撞,机动车负
1)次要责任的,承担责任比例为40%
2)同等责任的,承担责任比例为60%
3)主要责任的,承担责任比例为80%
4)全部责任的,承担责任比例为10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的,承担责任比例为10%
2、机动车与机动车碰撞,机动车驾驶人负
1)次要责任的,承担责任比例为30%
2)同等责任的,承担责任比例为50%
3)主要责任的,承担责任比例为70%
4)全部责任的,承担责任比例为100%
二、受害者伤情。受害者的伤情对赔偿的影响是最根本的。一般情况下构不成伤残等级的赔偿只有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构成伤残等级的除此外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但关键注意点是,有些本来可以评残的伤情如果没把握好鉴定时间亦可能评不了伤残等级。那可是损失惨重。同样,有些做不到等级的伤情把握好时间可能可以评定得了等级,那将是最大限度弥补损失。
三、受害者户口性质。目前在我国仍存在非农户口与农业户口二元制的户籍管理制度,而人身损害赔偿亦参照不同的户口进行不同标准的赔偿。明显的是非农户口即平时说的城镇户口同样的伤情往往是农业户口的几倍的赔偿。这看似不公平,但也允许农业户口性质的受害者有条件的按照非农户口赔偿。这就需要专业的律师来为你处理,专业的律师可以指点你提供最为有利的证据并能在法庭上经得起保险公司律师的质证。最终为你获得更多的赔偿,实现你合法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