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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脚。上班也难免出现一些意外。那么在餐馆上班跌倒,老板不愿意赔偿怎么办?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网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妈妈在一家餐馆里上班,主要从事洗碗工作,在工作中不小心摔倒了。由于才一般小心的餐馆里上班,未予餐厅老板们签劳动合同。事故发生以后前 期的医疗费用都是由于老板出,由于我妈妈手腕骨折仍然未痊愈,仍然疼痛及拾不起东西,还得进一步治疗。后面的一些医药费老板就不愿意在支付。请问下针对我 妈妈这样的情况是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区分餐馆是否办理公司的工商执照,若有办理,虽未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上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此事故属于工伤,你母亲可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没有办理,你母亲与餐厅老板之间系雇佣关系,你母亲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