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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付标准一览表

发布时间:  浏览: 383 次  来源:网络

赔偿项目

赔偿标准

赔偿机构

医疗费

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

伙食补助费

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

交通、食宿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

康复治疗费

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

工伤医疗期工资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

用人单位

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

辅助器具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

一次性

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基金

五级、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

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相关标准

四川省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14个月,六级伤残12个月。需长期治疗再增加6个月;七级伤残10个月,八级伤残8个月,九级伤残6个月,10级伤残4个月。

工伤保险基金

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相关标准

四川省标准:

五级:60个月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级:48个月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七级:26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八级伤残为18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九级伤残为10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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