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06)标准七级第(23)条:一前足缺失,应评为七级。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社保支付80%左右,单位支付20%)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社保支付)
3、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社保支付)
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
5、辅助器具费用:假肢公司确定价格,购买社保每四年申请更换,未购买社保赔偿至70周岁
6、护理费:住院天数×当地护工标准(单位支付)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社保支付)
8、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社保支付)
9、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单位支付)
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赔偿均有单位承担,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齐。
【案例】
刁某于2013年3月17日进入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有限公司处从事电焊工作,于2013年4月30日10时左右,在单位车间用电焊机接管件时,被滑下的管件砸伤右脚,后经佛山市中医院诊断为右足严重压榨伤。经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认定为工伤。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停工留薪期为10个月,工伤等级七级,同意安装半足假肢,8000元一次.
刁某,37周岁,住院116天,工资5682.5元/月,公司未购买社保,未签订劳动合同。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厂方已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厂方已支付
3、停工留薪工资:10个月×5682.5元/月=56825元。
4、护理费:116天×50元/天=5800元。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5682.5元/月=73872.5元
6、一次性医疗补助金:6个月×5682.5元/月=34095元
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个月×5682.5元/月=142062.5元
8、一次性经补偿金:1个月×5682.5元/月=5682.5元。
9、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11个月×5682.5元/月=62507.5
10、一次性假肢安装费用:8000元/次×8次=64000元.
共计:4448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