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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怎么要求赔偿

发布时间:  浏览: 412 次  来源:网络

我堂哥在在派出所当联防民警,好像是临时的,没有编制,在夜间出勤的过程中被在ktv的闹事人员用刀把手砍断了,后来被及时送到医院救治他的手已经被整只的砍断了,虽已接上,可能以后都出不了重力。我想咨询一下对他这个情况,砍人的人应该付什么责任?派出所应该负什么责任?如果要求赔偿,金额可以到多少?他能向派出所提什么要求?谢谢

长沙律师解答:

由于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工伤标准进行赔偿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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