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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成都市十级工伤赔多少

发布时间:  浏览: 544 次  来源:网络

一、赔偿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

2、《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3、《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二、计算标准:

根据2009年劳动统计年报并经省统计局核定,成都市2009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即原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27272元。

三、赔偿项目: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需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医疗费

4、护理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等。

四、赔偿金额

如只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大约为36363元,具体计算如下:

1、如以成都市2009年平均工资为依据,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为22727元(10个月工资)

2、如果劳动这本人工资等于成都市平均工资,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636元(6个月)

3、前两项合计为363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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