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工伤来说是个人和企业来说都是不愿意见到的事情,给人们造成了很大的麻烦。那么如果发生工伤我们首先就会做相应的工伤鉴定,确保伤残程度,对此很多人都知道,那么对于如果鉴别出工伤为八级,需要赔偿多少呢?下面若悠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八级工伤赔多少钱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月工资4918元×11个月,小计54098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4918元=73770元,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4918元=19672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409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7377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9672元=147540元(八级伤残赔偿总额最低为88524元)。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期限
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可以分为三种。
一是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说是在海门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南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二是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待遇赔偿,所以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把握好初鉴和复鉴的期限。
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
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
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从上面若悠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八级工伤能赔款问题,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若悠网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中对于出现工伤可以跟企业协商解决,避免出现一些赔偿纠纷,导致问题的出现。更多相关法律问题,请大家到若悠网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