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劳工 • 正文

工伤鉴定不够级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450 次  来源:网络

在为生活奔波的我们对一个词肯定并不陌生,那个词就是“工伤”那么工伤是什么?什么情形可以算做工伤?工伤的评定有什么原则?赔偿又有什么规定?下面若悠网小编将针对工伤这个话题进行讨论,希望大家能够从小编的整理中了解到需要的知识。

工伤鉴定不够级怎么办

公司不够级只享有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不构成伤残的,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正常出勤标准,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什么是工伤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分类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应注意,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不视为工伤。

工伤鉴定

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具体工伤鉴定分级不做赘述。

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

(七)护理费

伤残待遇

一级至四级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伤残分别为27、25、23、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六级伤残为18、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八级、九级、十级伤残分别为13、11、9、7个月的本人工资。

以上是小编所做的关于工伤的认定和赔偿办法简述,如果您的情况更加复杂,更加困难,那么您可以在若悠网进行免费的律师咨询,若悠网的专业律师将会给您专业的回答。小编在此希望你能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知法守法的同时善于使用法律。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