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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在上班途中摔伤为什么不算工伤

发布时间:  浏览: 371 次  来源:网络

早上赶着上班的关系,不少人走路都非常的匆忙,要是没有留意自己的脚上就有可能会摔伤。大部分摔伤都是马上起来,但摔伤比较严重的时候就可能去医院进行相关的治疗,那么,自己在上班途中摔伤为什么不算工伤?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上班途中自己摔伤不算工伤。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只有两种情形,一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是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属于两种情形之一,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职工上班途中摔伤是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期间,医疗费按医疗保险规定办理,企业按不低于当地最多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上班途中遇车祸如何认定是工伤

要认定工伤,要有相关的证据。否则休假只好按照一般病假,跟单位签的劳动合同有关规定来处理了。

证据有公共道路上,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非公共道路上,由当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事故证明,证明发生事故的事实,如果当时没有及时报警,提供当时有没有人证或者摄像头。提醒大家(上下班发生事故)如果受伤了,及时报警,第一手采集证据资料。

自己在上班途中摔伤无法认定工伤,觉得这不合理时,建议您及时寻求若悠网律师的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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