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的时候,需要提供患者照的片,要提供完整的治疗记录,还有一些医生的诊断,在这些提供后会进行鉴定,但是鉴定后,自己对结果不满意的怎样申请重新鉴定。若悠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工伤怎么重新鉴定”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或者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对于你提出的“工伤怎么重新鉴定”问题,工伤鉴定不满意的,可以拿着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这些进行重新认定。你可以咨询若悠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