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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重新工伤鉴定

发布时间:  浏览: 332 次  来源:网络

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里面受伤之后,申请了工伤鉴定,但鉴定结果出来之后,有些工伤者觉得自己伤得明明比结果中要求的重多了,但申请出来的等级却很低,认为它不太准确想要重新申请,那么,如何申请重新工伤鉴定?若悠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如何申请重新鉴定工伤

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对初次工伤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或者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伤病鉴定办理程序: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患职业病的职工经市卫生防疫部门作出诊断证明后,企业应填写企业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人员鉴定表(一式三份),向所在地的医务劳动鉴定机构申报鉴定,并持工伤事故报告书和有关材料或持职业病防治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材料,进行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等级及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鉴定。

1)、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经审查符合规定发放受理通知书。

2)、发放:鉴定中心转回鉴定结论后10日内发给企业及职工。

3)、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60天,特殊情况90天办结。

工伤事故赔偿协议如何写

甲方:

1、罗××,陈××之子。

2、罗××,陈××之夫。身份证号码:………。

3、倪××,陈××之母。

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职务:××。

丙方:洪××,身份证号码:………。

甲方罗××之妻陈××系乙方工人,因工作原因于2006年6月21日发生工伤事故,因医治无效于2006年6月22日死亡。为妥善解决陈天珍死亡善后事宜,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丧葬事宜:

甲、乙、丙三方共同配合,及时处理死者丧葬事宜。所需丧葬费用由乙方支付。(全部救治费用已由乙方支付。)

二、赔偿金额:

乙方向甲方之倪××支付赔偿金壹万元;向甲方之罗××、罗××支付赔偿金捌万陆仟元。除承担上述费用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张任何费用。

三、付款期限:

2006年6月30日前支付倪××全部赔偿金壹万元,支付罗××、罗××部分赔偿金伍万元;2007年5月21日前支付罗××、罗××剩余全部赔偿金叁万陆仟元。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天50元)、公证费、律师费。

四、担保条款:

丙方为乙方全面实际地履行赔偿义务而向甲方提供担保。

甲方签字:

时间:

乙方签字盖章:

时间:

丙方签字:

时间:

申请重新工伤鉴定后结果依然对自己不利,自己无法接受结果最好与若悠网律师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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