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非因工死亡,支付丧葬补助费以及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的政策。仍然执行。1953年1月2日,原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此后劳动部分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细则修正草案》。那么职工因工死亡的工伤待遇到底有那么些呢?接下来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职工非因工死亡的工伤待遇是怎样的呢
职工非因工死亡工伤待遇之丧葬费是职工非因工死亡的工伤待遇之一。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山东省标准调整为1000元)。职工非因工死亡工伤待遇之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员工自杀的行为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是不属于工伤的,所以是不按照工伤死亡赔偿的标准进行赔偿。那职工自杀死亡待遇如何可以参考下面的标准:
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工伤待遇:
1.职工非因工死亡工伤待遇之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山东省标准调整为1000元)
2.职工非因工死亡工伤待遇之一次性救济金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职工非因工死亡工伤待遇之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非因工死亡工伤待遇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临沂三区为180元,其他九县为150元)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职工非因工死亡的工伤待遇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