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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三天没签合同在试用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96 次  来源:网络

试用期在劳动关系中是非常重要的,职工想找一家好的用人单位,而用人单位同样想找好的职工,所以产生了试用期,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的可以离职,那么工作三天没签合同在试用期可以直接走人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工作三天没签合同在试用期可不可以直接走人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在试用期内离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不能直接走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辞职应注意哪些事项

试用期是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一种考核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

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无需附加任何条件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中约定为由,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所以,辞职申请只需说明自己从什么时间开始辞职就行了,最后本人签字,交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最好自己留个复印件。无需理由,无需什么格式。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如何维权

面对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而设置的种种陷阱,劳动者一定要擦亮眼睛。

1、要注意用人单位与自己约定的试用期期限是否合法。

2、要注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是否履行了相关义务。

比如工资报酬不能低于转正后的工资标准的80%,以及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就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3、要注意保存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比如说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等。与此同时,劳动者还要注意避免不当维权,因为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定义务仅限于按照正式工资补偿违法约定的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劳动者不能利用试用期约定的期限“倒推”劳动合同的期限,延长原来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否则就违反了合同订立的自由原则。

四、只签试用期合同是否违法

签订试用合同是违背《劳动法》的行为。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划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划定:“劳动合同可以商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上述划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商定试用期也可以不商定试用期。

假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商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很重要,假如发生劳动争议,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正当权益。

目前,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不了解,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分隔开来,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是违背《劳动法》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工作三天没签合同在试用期可不可以直接走人”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在试用期内离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不能直接走人。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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