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大学生毕业在正式工作之后,基本上都会有一个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待遇基本上和转正之后是不一样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实习期,那么试用期工资、实习工资和转正工资究竟是怎么算的呢?若悠网小编带您来了解。
一、试用期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应不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实习工资
实习工资大多是指学生实习所获得的报酬。2016年4月27日,教育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实习单位应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这是首次提出顶岗实习学生报酬底线,从而避免“廉价劳动力”现象发生。
规定还要求,职业院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规定指出,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另外,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所以毕业生在见习期也是应当有工资收入的,而对于实习期则没有期限和工资方面的规定。
三、转正工资
前面已经说了,原则上实习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工资的80%,而试用工资则是必须达到80%,所以在度过试用期之后如果转正的工资的涨幅还没有超过20%的话,那么该公司就属于违约了,这时候需要向公司协商或者申请法律援助。而在实习期间有些公司给予的工资比较低的,如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不过实习工资大多不会影响转正工资,转正工资必须是该公司给予在该岗位的正常工资以上。
试用期是公司和职员对对方进行考察磨合的时期,这段时期的工资应该不得低于转正工资的80%,如果没有达到这个工资的话,劳动者有权请求仲裁甚至上诉主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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