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参与一份新工作的时候,往往会有试用期,既然是试用期肯定是“试用”的阶段,有些员工在试用期满了之后,就遇到了公司给予不合格要延长试用期的决定。那么,试用期不合格怎么办?若悠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依法辞退。但用人单位要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员工与同一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延长试用期只要员工与单位达成一致也是可以的,也是可以操作的。这属于员工与单位关于劳动合同做的个别变更。单位应当下达书面通知,这样不要给员工留下把柄。当然的成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让对方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公司辞退试用期的员工,一般会提前三天通知。该员工第二天就没有来上班,即不请假也未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应打电话给他,让他来上班或办理手续,不然就应该来请假。否则就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公司的员工手册或考勤管理总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
不承认延长试用期,要公司给予补偿。这点在没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员工的要求是对的。因为劳动合同上写的清楚,是试用期一个月,那么从转正那天起就要付他转正后的工资,及辞退他的一个月代通知金。
员工遇到单位说试用期不合格而要求延长试用期的时候,就应该找若悠网律师来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