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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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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约定期限的时候,往往其中有关于试用期期限的约定,但不得不说的是试用期的期限是与劳动合同期限挂钩的。那要是签订的是一年劳动合同那么试用期的期限一般是多久呢?华律小编带大家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

一、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双方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限,关于试用期的期限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但前提是不得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并且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之内的,其前提是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

二、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用人单位如果想与员工约定长达6个月的试用期,必须首先与员工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正式工资的80%,并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注意,等另计。入职当日应该,约定合同期限,并根据合同期限长短,适当约定试用期。

三、试用期要不要交社保?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单方甚至和员工协商决定,试用期内不交社保,试用期后如果转正再行补交。其实,这是误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造成的结果。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因此社会保险是否缴纳、如何缴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即使双方有书面约定,只要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约定也是违法的,定约双方还是应该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所以,劳动关系建立后,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综上所述,要是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年的话,那么试用期的期限约定不能超过两个月,同时在试用期内也是要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需要注意的是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而不是试用期合同。希望律师小编整理的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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