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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公司以不适合岗位要求辞退,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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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试用期内公司以不适合岗位要求辞退,可以要求什么赔偿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下面,若悠网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试用期内公司以不适合岗位要求辞退,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如果公司确实有证据能够证明劳动者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劳动者不能要求赔偿;但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给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为劳动者半个月的工资。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赔偿。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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