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劳工 • 正文

劳务外包纠纷找谁赔偿

发布时间:  浏览: 451 次  来源:网络

劳务外包的优点和缺点都是存在的,在选择劳务外包的时候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虑;然而正是由于没有事先考虑周全,导致了很逗的劳务外包纠纷的产生,劳务外包纠纷一旦出现,是要追究责任。那么劳务外包纠纷找谁赔偿?下面就让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劳务外包纠纷的赔偿规定

劳动法规定,员工因工作受伤公司要赔偿,但是在劳务外包工作中,员工不小心被机器割伤、刺伤,或者因工作原因发生其他伤害,因为属于劳务外包关系,所以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双方都推卸责任,拒不负责受伤员工的赔偿费用,严重伤害员工的合法权益。按规定,在劳务外包工作中员工受伤后,可要求用工单位及派遣单位一起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因为用工单位负有保障劳动安全的义务,所以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的,用工单位需要负担主要责任。同时员工与劳务公司有劳动关系,因此,派遣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案情简介:

小王原来应聘于甲公司,但一直未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甲公司将单位的保安服务业务整体外包给某保安公司(以下简称保安公司),该保安公司又将小王派驻到甲公司进行保安工作,甲公司和保安公司之间签订有《大堂保安劳务外包协议》并对劳务外包费做出明确规定,其中包含保安公司负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的义务。保安公司和小王签有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月工资,保安公司一直按月支付小王工资,但是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因为小王原来在甲公司一直从事司机工作,因而,甲公司在人手不够时也会偶尔让小王从事司机任务,2015年10月在劳动合同期间,小王根据甲公司指示外出时不幸遭遇车祸,且为全责,自己也受伤,经评定,伤残等级为8级。后小王先针对保安公司进行了工伤认定,但是当地社保机构认为小王所出事故并非在保安岗位上所出,故做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行政决定。小王又转而起诉甲公司,认为其与甲公司之间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此案看似简单,但是纠缠了数个法律关系,对于甲公司而言,应对时需要抽茧剥丝,条分缕析,方能正确应对本案。

案情分析:

本案中其实存在若干法律关系,如甲公司和小王之间是何关系?小王和保安公司是何法律关系?甲公司和保安公司又是何关系?以及小王所受伤害到底是否构成工伤,如果构成,承担工伤的主体应为哪一方?如果不构成工伤,是否按照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进行认定,对于甲公司而言,在劳动用工方面又有哪些方面应该值得警醒?

首先,我们看甲公司和保安公司之间到底是劳务派遣关系还是劳务外包关系,这两类法律关系有何区别?实际上很多人对于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都没有清晰的认识,甚至会认为这两个法律关系是一回事,实则不然,劳务派遣最先进入我们的视线,被大家所认识和熟知,应该是在2007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在该法里首次提及劳务派遣这样一种用工方式,后在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中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第59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据此,劳务派遣是典型的三方关系,即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派遣单位为用人单位,接受派遣单位是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派遣协议关系。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原本是为了在一些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设置的临时用工,但因为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规避用工风险,开始滥用劳务派遣,因此为了对这种用工方式严加限制,2013年《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出台,很多用人单位为此非常紧张,感觉到国家对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规制的更加严格,又基于目前中国人口红利丧失,用工成本大增,很多企业希望规避法律风险,因此劳务外包这种用工方式开始风靡。但事实上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用工方式,我们有必要对此进行厘清,以保证正确面对用工风险。这两种用工方式至少在以下方面是截然不同的:

第一,两者定义不同。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工单位派出该员工,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以完成工作任务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而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

第二,两者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主要适用的是《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劳务外包主要适用的法律依据为《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两者对主体的资格要求不同。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二百万元且经过行政许可的法人实体。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企业劳务外包最好是找法人实体作为承包单位,以减少风险。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劳务外包纠纷该由谁负担。劳务纠纷的赔偿问题首先要考虑由谁承担责任,然后根据责任来追究相关的赔偿问题;赔偿的多少是要由具体的情况来进行考虑。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若悠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