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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买断方式指的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501 次  来源:网络

一、视同买断方式

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格收取委托代销商品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

由于这种销售本质上仍是代销,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时,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应按实际售价确认为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进,再确认收入。

【例】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A商品1000件,每件转让协议价100元,该商品成本为8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售价100,000元,增值税额17,000元。乙公司实际销售时按每件150元的价格出售,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150,000元,增值税额为25,500元。

1、委托方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委托方甲公司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乙公司时

借:发出商品 8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2)收到受托方乙公司的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

贷:发出商品 80,000

2、受托方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甲公司的代销商品时

借:代理业务资产(或受托代销商品) 100,000

贷:代理业务负债(或受托代销商品款) 100,000

(2)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175,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0

贷:代理业务资产或受托代销商品 100,000

借:代理业务负债或受托代销商品款 100,000

贷:应付账款——委托企业 100,000

(3)按合同协议价将款项付给委托企业时

借:应付账款——委托企业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

二、收取手续费方式

即根据所供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对于受托方来说,收取的手续费实际上是一般劳务收入。

因此,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受托方应在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例】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B商品1000件,以每件100元的价格出售给顾客,乙公司按售价的10%收取手续费,该商品成本为8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实际销售时,即向买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该商品的售价为100000元,增值税额17000元。甲公司在收到乙公司交来的代销清单时,向乙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1、委托方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8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

贷:发出商品 80,000

借:销售费用 1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

2、受托方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到商品时

借:代理业务资产(或受托代销商品) 100,000

贷:代理业务负债(或受托代销商品款) 100,000

(2)对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117,000

贷:应付账款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3)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应付账款 17000

借:代理业务负债(或受托代销商品款) 100,000

贷:代理业务资产(或受托供销商品) 100,000

(4)支付货款并计算供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 117,000

贷:银行存款 107,000

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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