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填列法的逻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一般编制逻辑如下所示: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流量
业务发生时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假定本期收入全部收现,那么项目金额主要反映在“主营业务收入”项目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销项税额。又假设本期确认的收入中有部分是未收现的?可表现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项目增加额或“预收账款”项目减少额(简称“应收增加、预收减少”)。假定应收增加、预收减少全部反映出本期未收现收入。对应的应收减少、预收增加全部反映出收到前期收入、后期收入那么对上面公式修改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销项税额+应收增加、预收减少+应收减少、预收增加=主营业务收入+销项税额+(应收账款年初余额—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应收票据年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但是,在实务中应收项目增加并不完全反映本期未收现的收入。应收项目减少也不完全反映收到前期收入。还需调整的内容有:计提坏账准备、商业汇票贴现息以及工程领用产品产生的增值税税额。此三项都应该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中剔除。综上可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销项税额+应收增加、预收减少+应收减少、预收增加=主营业务收入+销项税额+(应收账款年初余额—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应收票据年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在建工程等调整项目发生额。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业务发生时会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
企业购买存货时发生支付金额,根据会计分录我们可以得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营业务成本+进项税额。假设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及进项税额的增加并未全部付现。有一部分已增加应付或减少预付,必须进行调整。而对应的应付减少或预付增加,表示付前期的购货或付后期的购货,需要加上。那么有: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营业务成本+进项税额—(存货年初余额-存货期末余额)+(应付账款年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应付票据年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悦耳-预付账款年初余额)。除此之外还需要调整的内容有:在生产成本中核算的工资、折旧费等。列入存货的应付职工薪酬、折旧费虽使存货增加,但并未付现或增加应付、减少预付。这些都应该在购买商品支付劳务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减除。固定资产修理费虽使存货增加,又付现了,但不属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核算内容,也要在式应该在购买商品支付劳务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减除。经过调整,综上可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营业务成本+进项税额—(存货年初余额-存货期末余额)+(应付账款年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应付票据年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年初余额)-当期列如成产成本、制造费用的职工薪酬-当期列如成本制造费用的折旧费和固定资产修理费。
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一般企业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工资还有福利。而企业职工有时候还包括在建工程的临时人员。所以经过联系分析得: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年初余额-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应付职工薪酬(在建工程)年初余额-应付职工薪酬(在建工程)期末余额]
4.支付的各项税费
企业一般支付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经过对税金的调整可以得到:
支付的各项税费=当期所得税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期末余额-应交所得税期初余额)
而投资及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可以通过资产负债表和发生额及余额表很快的分析填列,在此不再详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