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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下面,华律小编就来分析一下。
法律咨询:
如果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的合同终止时,作为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的我会何去何从?说说其中的可能情况,我还能在用人公司工作么?劳务派遣可靠么?劳务派遣的最大的坏处是什么?劳务派遣是否适合我想长期在用人单位工作呢?
若悠网律师解答:
你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人,如果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的合同终止了,你当然不能在用人单位工作了。劳务派遣的最大的坏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在出现劳动争端时,企业与派遣单位会互相推诿责任。同时劳务派遣后,与企业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利于维护劳动者自身合法权益。如果你想长期在用人单位工作,就得先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到用人单位应聘。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全国人大法工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给出答复,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但是目前也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