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生活当中,有时候员工与用人单位可能会由于某些原因不和,而导致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员工又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呢,如果单位同意又该如何处理呢,相信大家对这一点都不是特别的清楚。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恢复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恢复劳动关系生效时间
1、仲裁裁决裁定撤销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自仲裁裁决送达你们双方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一经生效双方就应自动履行。不用再另行规定履行时间。
2、你们的领导关系恢复,你就应自动复职,因此你应该主动找单位协商安排你的工作。不应被动的等待通知。
3、你应该在签收仲裁裁决之后就去单位要求安排工作。不用管单位是不是起诉,你先去和单位协商,如果单位起诉了,法院会通知你,你再准备和单位打官司。如果你不去找单位,就会让单位钻空子,单位就会说都裁定恢复你的劳动关系,可是你不来单位等等,也会以此为由再次解除你们的劳动关系。
4、你找几个见证人现在和你一起去找单位要求安排工作,如果单位以要起诉为由不给你安排,你也有证人证明你去找过单位。
综上可知,用人单位不能私自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这已经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时,需按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总时间,对员工进行应有的赔偿。若是要再次恢复劳动关系,则需要法院作出裁决并给出恢复劳动关系裁决书,这样裁决书中的内容也就正式生效了。那么在生活当中遇到这种事,请您不要着急。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