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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很多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找不到正确的渠道主张自己的权利。许多用人单位拒绝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那么,对于这种情况,农民工诉薪去什么部门呢?如果企业欠薪逃匿怎么办呢?下面,若悠网小编为您出谋划策。
一、讨薪找劳动监察部门
劳动者在投诉时一定要先弄清楚用人单位的注册地址,以及劳动监察管辖权限的规定,以免多跑冤枉路。
根据劳动监察管辖权限的规定,省、市、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在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实施劳动监察。
在中央和外省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其生产、经营和工作场所在本省的,由省劳动保障部门实施劳动监察。
属于市级单位,到市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区县注册的单位,到所在区县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在弄清楚单位注册地之后,农民工可直接到具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二、企业欠薪逃匿怎么办
遇到这种情况,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由公安部门来调查处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此前曾召开会议要求:对因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督促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对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责任;对因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由本级政府先行垫付;对于企业欠薪逃匿的,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配合其立案查处,依法追究逃匿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