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1日,济南市下发通知,要求建筑单位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各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得以工程款不到位为由拖欠工人工资,在发放农民工工资时,严禁将工资交给包工头、班组长及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发放,要直接交到农民工手中。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进行四个阶段的工作,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自本月11日起至2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重点排查工程款支付情况、工程分包情况、工程款及工资结算情况,以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本月21日至2013年1月10日为重点抽查阶段,对市内五区在建部分工程,特别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其责任主体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进行重点抽查,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和高新区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重点抽查。
2013年1月11日至2013年1月25日为专案督办阶段,市城乡建设委对重点抽查发现的重大拖欠隐患和拖欠案件,指派专人实施重点监控,逐案落实处理责任。2013年1月26日至2013年2月7日为通报处理阶段。
若农民工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可以拨打电话进行举报。
市及各县(市)、区农民工工资拖欠 投诉举报电话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清欠办):86401812
济南市历下区建设委员会:81791719
济南市历城区建设委员会:88023650
济南市市中区建设委员会:82597371
济南市天桥区建设委员会:85872923
济南市槐荫区建设委员会:85665642
济南市长清区建设委员会:87201500
章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81290869
济阳县建设管理局:84237926
商河县建设管理局:84865219
平阴县建设管理局:87892017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8887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