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面对调岗降薪的要求,百分之百的人都不会同意,自己原本收入好好的,突然少了钱,谁会愿意呢?公司面的员工不配合的情况,肯定是会特别烦恼。那么,调岗降薪不同意该怎么处理?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若悠网内容。
首先,劳动合同中应约定变更条款。
由于调岗调薪涉及合同的变更,因此在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约定变更条款,以便日后企业经营管理中出现变动需要人事调整时,依法对劳动者的岗位和薪酬进行调整,避免引发劳动争议。
其次,变更合同约定应签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专家认为,由于劳动合同法对于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有明确的规定,而调岗调薪必然涉及到变更劳动合同中关于岗位和薪酬的约定,因此企业应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留存备案。
第三,依法建立完善的劳动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归纳起来,一个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以下三点:
一、规章制度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制订;
二、规章制度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
三、规章制度必须向劳动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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