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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造成的损失需要全部承担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30 次  来源:网络

有些员工因工作失误而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影响到了公司的发展,如判定是员工个人的过错,就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但有些员工造成的经济失误比较大,根本无力全部承担。那么,员工造成的损失需要全部承担吗?下面随若悠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员工造成的损失需要全部承担吗

除非故意或者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员工可能承担全部责任,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应承担所有责任。员工在工作中对企业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三:

一是有违法行为或者违约行为,即存在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或者竞业限制的行为;

二是损害事实,即劳动者的违法或者违约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三是损害事实与违法或者违约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即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或者竞业限制的行为和用人单位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三者缺一不可。

《劳动合同法》条文: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如果夫妻因为员工因失误而与公司发生赔偿纠纷问题而烦恼,建议你可以在线咨询若悠网律师得到更多答案,或找律师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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