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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中旷工多久算是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了呢?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今天若悠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文章,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怎样的
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因此,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上述法规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先要在旷工期发催告函(EMS,,要有签收记录),到15天(记得是15个工作日哦)时可发解除通知书给他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