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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裁决几日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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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中,对于劳动争议这个问题,在法律上一般是仲裁前置,换句话就是在解决劳动争议的时候,需要经过仲裁委的处理,之后若是有不服的才能提起劳动诉讼,那么劳动仲裁的裁决几日内作出?接下啦,若悠网小编就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劳动仲裁的裁决几日内作出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位能否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裁决不服的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涉及多个劳动者的劳动争议做出仲裁裁决后,部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对提出起诉的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对未提出起诉的部分劳动者,发生法律效力,如未提出起诉的劳动者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不管是怎样的劳动争议,要是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话,则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一旦争议拖久了,势必会造成更多的损害。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劳动仲裁的裁决一般是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做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资料,大家在闲暇时间都可以看看,若是有什么不能理解的地方,欢迎来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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