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是发现合同中所存在的、可能导致当事人利益受到损害的权利义务条款,并以合适的方式反馈给当事人;其目的是保证合同质量,规避合同法律风险,若悠网小编就合同审核常见问题和操作要点进行整理和总结,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审核常见问题和操作要点
一、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要适格:
1、自然人:应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需载明身份证号码和住所地。
2、法人:
(1)审查身份:审查对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真实存在;
(2)审查履约能力:审查对方现有的、实际的、真正的经营情况。有工商登记吗?有营业执照吗?通过年检了吗?该合同处于对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之内吗?有相关资质吗?有相应的生产能力、履约能力吗?签约前要对对方进行信用调查和信用分析,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派人上门了解情况等方式,去了解对方情况;
(3)企业法人应提供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履行合同需要的资质证件(如乙方的供应商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4)代理人要有代理权:
①在与企业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签合同时,必须得到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可以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之内与其签订合同。
②子公司必有营业执照,分公司有的有,有的没有营业执照,如果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则无需授权书。
③职能部门有授权书也能签合同,甲方名称可以写上职能部门的名称。
二、主体条款:
写上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其作用是:
1、明确文书的送达地点,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合同的当事人。
2、明确合同双方所在地,以便在涉及诉讼时确认管辖法院。
3、自然人的住所指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自然人为外国人的要写上国籍,法人住所指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三、资信调查的基本方法:
1、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打听对方的信誉情况。
2、通过银行和行业协会查询对方的信誉情况。
3、申请加入中国企业资信网等资信调查网站,把资信调查业务转给专业的资信调查机构去做。
四、关于合同签章:
1、合同签订主体是自然人的情况下,合同的成立可以以签字为准,也可以以盖章为准,签字优先。合同签订主体是公司的话,建议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经公司授权的人签字后生效。
2、能签字的人:自然人、法人的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有授权委托书)、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3、合同大于2页的,要盖骑缝章或在骑缝处摁手印。
4、如果对方的签字人是法定代表人,要求对方出具其个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局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如果对方的签字人是业务员,则需提供公司的授权委托证书和业务人员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明确合同的签约地:
合同签订地的选择,目的就是为了方便履行合同,以及如果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方便确定管辖法院,选择对己方近距离的管辖法院,自然会减少诉讼过程中的费用,如交通费,餐旅费等等,因此,必须要熟悉和掌握法律中关于合同签订地的规定,才能结合法律和现实情况判断出如何约定合同签订地对己方更有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4条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六、标的物的全称:
标的物的名称要明确和具体,不能笼统,对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要做出实事求是的规定,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和习惯称呼,标的物的名称包括了型号、规格、品种、牌号、商标等描述。
七、标的物的数量条款:
应确定合同标的物的数量及计量单位,另需注意,有些标的物是有自然损耗、毛重、净重的。
八、标的物的质量条款:
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技术要求、标准、品质的公差和浮动范围等。合同审核是一个公司多个职能部门配合的结果,作为买方,财务部、技术部、检验部都要对合同把关。作为卖方,也要仔细看质量标准是否能够达到买方要求。
对标的物质量有详细要求,可以在合同上写“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见附件”。
九、标的物的检验条款:
包括检验的时间、地点、检验标准、检验机构、通知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时间期限。一定要约定检验期限,可以写成:
1、当场验收;
2、收货后XX日内验收;
3、X月X日前验收;
4、XX日内验收,过期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买方觉得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验收的,应及时通知卖方,过期则视同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已经符合约定了。
十、标的物的计价条款:
1、货币可以使用出口国汇率、进口国汇率和第三国汇率。卖方愿意用坚挺的货币来确定价格,买方愿意用容易贬值的货币来确定价格。如果已经签订成了对我方不利的货币计量,则需增加订立保值条款,防止汇率变动风险。
2、合理确定商品单价,作价过高或过低都很可能隐含了商业欺诈行为。
3、如果包装材料是单独计价的,详见包装条款。
4、明确计价货币、佣金、折扣、装卸地、银行费用(包括寄单邮费、电报费、信用证的通知费、修改通知费、议付费、单据处理费,占总货款的1%-4%)。
十一、违约责任条款:
以经济补偿为原则,法律首先尊重双方的约定,其次,按照“填平原则”,赔偿实际损失即可,法官有自由裁量权。
1、违约是指:不履行义务、部分履行义务、不适当履行义务、迟延履行义务。
2、相应的措施是: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维修、修理、更换……;
(3)赔偿损失:赔偿货款和利息,包括守约方预期可以获得的利润。但是赔偿损失不太好计算,先在合同里列明赔偿范围和赔偿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由于有些损失发生了可能没有写进去,可以在合同里写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损失;
(4)支付违约金:
①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才能用违约金条款;
②违约金的约定不宜过高,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③增加关于合同解除权的约定:逾期XX天履行义务,我方可解除合同;且违约方应按货款的百分之几支付违约金;
④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每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XX元;
⑤逾期交货,每逾期1日,每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货款的百分之几作为违约金;
3、订金、定金、押金、保证金:
(1)订金是预付款,可以退;
(2)押金、保证金可以退;
(3)订金、押金、保证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
(4)定金是一种担保款,付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义务,定金不退;收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义务,双倍返还定金;
(5)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算预付款;
(6)定金以交付数额为准,不以约定的定金数额为准。举例:定金约定30万,支付25万,合同100万,甲方到期未履约,则返还45万(双倍返还定金40万+退还预付款5万)。
十二、预防合同欺诈的措施:
1、注意合同对象的选择:对方要有好的信誉,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2、对合同内容反复斟酌,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晰、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合同条款越完备,欺诈的可能性就越小。尤其要审核合同的全部条款里面是否有影响价格条款的内容;
3、聘请律师参与合同审核;
4、请公证机关为合同做公证;
5、建立健全企业的规章管理制度:
(1)建立合同审批制度和审批流程。设置审批权限,规定好哪些部门参与合同审核,各自的职责是什么;
(2)查询对方的相关资格、资质和信用的信用调查和信用分析制度;
(3)合同专用章与合同文本的管理使用制度;
(4)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跟踪、监督和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