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月不到500元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要交600元费用。交不起这笔钱,我只好放弃仲裁。”昨日,黄石市民张女士向记者诉说。连日来,许多市民向记者反映仲裁“门槛太高”,维权成本让人难以承受。
交不起600元维权失败
张女士是西塞山区某企业一名待岗职工。因单位效益不好,在待岗期间,她没有一分钱生活费,社保金也是自己交纳。几年前她已离婚,独自带着上高中的儿子艰难度日。为了保证母子的正常生活,她不得不到一家服装厂做辛苦的缝衣工作,累死累活,一个月不到500元工资。
从2002年支撑到2006年,张女士感到难以为继。于是找到原单位,请求补给她应得的生活费和应交纳的社保金。原单位以没有钱为由拒绝了,双方为此发生争议。随后张女士找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得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要交600元费用,“我每个月吃饭都成问题,哪里有钱交劳动仲裁费?”张女士无奈放弃了仲裁打算,问题到现在仍未解决。
今年5月中旬,黄石的几名清洁工人找到记者,称单位没有给他们买保险,没有办劳保,也没有支付加班费。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一打听,得知仲裁费用要600元。几名工人泄气了,他们说:“一个月工资才400元,哪里交得起600元劳动仲裁费?”工人们的维权想法就此泡汤。
记者昨从劳动部门获悉,劳动监察大队每年都会接到大批民工讨工钱的投诉,相当一部分被拖欠的工钱只有500元左右。在监察大队介入协调未果的情况下,因受仲裁费门槛的限制,不少人放弃了维权权利。
仲裁费为何统一600元
黄石市劳动仲裁收费标准是怎样定的?昨日,黄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科一负责人介绍,仲裁费用包含受理费和处理费两种,为了操作方便,每件仲裁案件收费标准定为600元。
国家规定的仲裁收费标准是多少?记者到黄石市物价局核实得知,按湖北省2002年的相关规定,劳动仲裁费分受理费和处理费两种。其中受理费分三类:3人以内的每件收20元,4—9人的30元,10人以上的50元。处理费按实际支出收费,内容包括鉴定费、证人误工补贴、勘验费、差旅费等。也就是说,根据这些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每一宗案件处理的费用。
既然物价部门规定“按照实际支出费用”收取,为何黄石的劳动部门却按统一标准收取?黄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科一负责人对此强调,这是为了收取方便,逐一核算太麻烦。
而许多市民对此表示不理解。市民石先生认为,有些案件不需要仲裁方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自然也不会产生证人误工补贴费、勘验费、差旅费等费用,为何统一收取600元?退一步说,即使产生了部分费用,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多花的多收,未发生的就不收,实行“明码实价”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