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通常需要缴纳一些费用,一项新的政策从4月1日起开始执行,就是我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律免除农民工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费和处理费。
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且达到立案受理条件的单位或个人通常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缴纳受理费和处理费等。从4月1日起,劳动仲裁委员会则不再向申请劳动仲裁的农民工收取受理费和处理费。这项规定是市劳动保障部门针对目前农民工工资偏低,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情况而制定的,此举充分体现了社会救济原则,是劳动保障部门在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中切实保障农民工进城就业、社会保障等权益的重要举措。
据该局劳动争议仲裁处处长朱学平介绍,近年来,农民工申请劳动仲裁的数量呈上升趋势,这说明大家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2005年我市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和申请劳动仲裁的人群中有60%是农民工。2005年全市案内外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264件,主要涉及社会保险费欠缴、经济补偿金兑付、伤残职工待遇、违规处理职工、加班加点、拖欠和克扣工资等方面。结案1256件,涉及2606名职工,案件涉及经济标的1066万元。
按照相关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在依法受理和处理好农民工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中要做到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对农民工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凡是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及时立案受理,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对急需治疗的工伤、患病的农民工,应先行部分裁决,保证农民工的基本生活和医疗费用。
链接:农民工如何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农民工如何通过劳动仲裁维权?采访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的同志向记者作了介绍。
首先提醒农民朋友的是,进入用人单位后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代表确立了劳动关系,这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日后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等,有关部门处理起来相当困难。而且在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要约定劳动报酬。在平时,要注意保存一些证件,如工作证、进厂证、发放的工资单等,这些都可作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安全工作至关重要,除企业要加强管理外,作为农民工个人来说,要注意自身的劳动保护,平时要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不能违章操作,冒险作业。要加强厂规厂纪学习,不能把在家干农活的习惯带到单位里来。要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如果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首先由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向所属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能案前调解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将进行调解,不能调解的将立案处理。这里一定要注意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按照有关规定,一定要在发生争议60日内到所属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