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进行离职的时候,那么人事专员应该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这个离职手续一定要进行交接,这个劳动合同应该在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解除,对于试用期的,应该提前三天通知对方。若悠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人事人员在为职工办理入离职手续注意事项
1,注意解除合同的日期,不管是单位或是员工,应该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应该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2,如果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员工利益员工可以立即辞职,如果因员工原因侵害单位利益的单位可以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均不受三十天通知期限限制。
3,员工离职时注意工作交接,一般应当填写交接单。
(1)手中未完成工作进度交接,应当写明已经完成部分,及接手人应当注意事项。
(2)手中相关物品交接,应当将手中的单位财产分项列明,由上级主管或者人事部门清点。
4,单位应该在员工离职当日结清相关费用,包括工资、加班费、其他福利费,因员工过错需要对单位赔偿费用,应当为员工出具费用清单。
5,员工离职时,单位应当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写明员工入、离职时间、工作岗位、离职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6,员工离职15天内,单位应当为员工社保、公积金办理相关减员手续。
有研究表明,员工不满意程度与缺勤率之间的相关程度并不很高。即工作不满足可能只是影响员工缺勤率的众多因素之一。例如,即使人们真的不喜欢他们的工作,但如果他们认为工作对于维持自己的生计或完成一个重大项目有重要意义的话,他们也可能不会选择缺勤;另一方面,一些员工可能非常不喜欢他们的工作,但他们只是在工作中偷懒或消极怠工,以表示自己的不满,而不是选择缺勤。
员工离职分为两种:
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
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人事专员在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应该要注意,离职的时间,工作岗位离职的日期,还要盖上公司的章,员工离职相应的社会保险就应该进行办理相关的手续,员工离职一般需要提前一个月进行申请。如果您还有其它法律问题可以咨询若悠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