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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劳资的角度和利益不同,目前用人单位的大量存在用工不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开始到劳动合同的终止或解除整个过程中,都可能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随着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大大提高,但是由于劳动者毕竟不是劳动法专业人士,在繁琐的劳动争议维权过程中,遭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因事前没有保留充分的证据或者由于没有劳动仲裁或诉讼的经验,本来有理的事最后败诉了。而根据“一事不再理”的法律原则,又不能像其它事情从头开始,只能留下永远的遗憾!比如:海淀区的劳动仲裁案件有举证期限,劳动者如果在该期限前不能设计好诉讼方案,提供完备的证据,那么过了举证期限就没有了机会,而朝阳仲裁则没有举证期限;要求开庭当天陈诉和举证。则要求应变能力强,思维敏捷,思路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