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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离职,是否会影响到年终奖的领取

发布时间:  浏览: 571 次  来源:网络

一些劳动者打算在公司里面做到年底,到了年底就离职了。由于自己也工作了一整年,按道理也能够获得年终奖。但自己离职的时间选得非常尴尬,正好是发放年终奖的时间,那么,年底离职,是否会影响到年终奖的领取?若悠网小编给出下面意见。

年底离职的劳动者是否会影响到年终奖的领取

一般只要符合年终奖和绩效奖的要求就应当支付,与何时离职无关。

建议要求单位出具书面的材料说明会按时支付年终奖,明确数额。如果对方没有支付年终奖,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年终奖发放时最好不要“一刀切”

一般认为,企业可以对年终奖的发放原则和发放对象作出规定。在企业有明确规定或约定的情况下,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对企业的工资分配权利还是予以充分尊重的。笔者以为,员工离职有多种原因,即使有上述约定,仍要分别对待,不能“一刀切”。根据劳动法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应区别对待:

(1)员工因自身的原因离职。如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合同、自身因病解除合同、自身不能胜任工作、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此时,可以认为员工没有遵守当初的约定,构成违约,由此带来的否定性后果就是“得不到年终奖”。这可以说是员工自身可得利益的丧失。

(2)员工因单位的原因离职。如单位克扣工资、不提供劳动条件、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性裁员、客观情况下发生重大变化裁员等情况导致员工离职,应该认定单位违约,单位应当支付一定比例的“年终奖”给员工。

(3)其他原因。主要是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

对于“试用期解除”,由于我国限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一般不会发生年终奖支付的问题,除非规定工作一定时间就有一定数额的年终奖。

对于“协商解除”,要分清是谁先提出的。如果用人单位先提出协商解除,笔者个人认为应该支付离职员工年终奖,除非协商协议中对此有明确的可以不支付规定;如果劳动者先提出协议解除,则表明劳动者放弃了年终奖的利益,除非解除协议另有规定。

年底离职的劳动者是否会影响到年终奖的领取?要是员工符合年终奖的领取条件,就算离职了公司也应该要按时发放年终奖给他们。年底离职的劳动者对于年终奖等等的领取还有疑问,在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应该要积极找若悠网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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