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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不批怎么寻求劳动局保护

发布时间:  浏览: 529 次  来源:网络

我们在选择工作的时候,会出现可能不是特别了解这家公司的时候就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劳动关系,入职后发现公司的情况不是自己想的那样,想辞职找一份新工作,但是公司不批。那么,出现辞职不批的情况,我们怎么寻求劳动局保护呢?针对这个问题,相信大多数人是不了解的并且比较想知道的,那么接下来,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内容吧,同时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2、辞职时,做好相应的证据留存;具体如下:

1)、提交辞职信,要留下证据。比如让接收辞职信的人写下签收的单据;或者用ems来快递辞职信,并留下签收回单;或者在谈话中取得录音证据等。利用证据说明,你已经提前三十天提交了辞职信,防止单位拒不承认。

2)、离职交接手续,要做两份原件,交给单位一份,自己备份一份。以作为已经完成交接的证据。

3)、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机很重要。申请仲裁,一定意义上意味着要和单位对簿公堂,失去和单位友好协商的机会,所以,建议前期尽量协商沟通,并充分取得上述证据,在完全无法和单位平等沟通的情况下,再来委托律师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知识】

劳动者提出离职一般分三种情况: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2、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且可以要求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不为你出具离职证明或者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但是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申请,到30天后用人单位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不为你出具离职证明,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通过若悠网百般用心的知识普及,相信大家对辞职不批怎么寻求劳动局保护已经有了非常清晰的认识,其实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机很重要。申请仲裁,一定意义上意味着要和单位对簿公堂,失去和单位友好协商的机会,所以,建议前期尽量协商沟通,并充分取得上述证据,在完全无法和单位平等沟通的情况下,再来委托律师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若悠网进行咨询,我们会针对您的问题及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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