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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原来她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每天负责录入资料,每个月按照绩效开工资,可是到了计算工资的时候,单位却称每个月要预支下个月工资的一半,当月的工资也只发一半。原本以为这是敦促用工者,没想到李女士在离职时发现,自己少了一月工资。
李女士是做话务员的工作,她找到了一家网络公司,当时说工作很简单,只需要录入数据,一天录入100个就可以,一个月可以录入2600条,这样就可以有基本工资1500元钱,算上其他工资,每个月的工资有2000元钱。可实际工作之后,李女士发现录入信息并不是很简单的,还需要进行换算,所以一天有时候录不完100条的任务,刚干了第一个月,只发了700元钱,其中一部分钱还是第二个月预支的工资。
李女士从来没遇到这样的开支方式,她找到公司的财务,对方表示,单位都是这个规定,因为实在是认为工作难以完成,所以她就辞职了,当她索要第一个月拖欠的部分工资时,单位却称因已经为她提前预支了下个月的工资,需要将那部分工资交回来,然后才能再做计算。李女士觉得,单位的做法已经和当初招聘的时候不符,所以她没办法信任公司,也只好认了倒霉,剩余的工资就不要了。
【分析】
对于这件事,李女士表示,这家网络公司刚刚开业4个多月,公司的人员流动性很大,大家都认为这种开工资的方式不合理,下达的任务也是很难完成。昨日,记者联系上了李女士所打工的公司,对方表示,一直都是这种用工方式,如果员工不满意可以去劳动部门反映。针对这种情况,律师认为,这种用工方式违反了劳动法,劳动者工作了就应该按照付出获得相应的回报,遇到不平等的用工规定,用工者应该到劳动部门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