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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劳资纠纷的原因有很多,由于解雇产生的纠纷在劳资纠纷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为什么“解雇”会成为劳资纠纷的“高发区”呢?
原因有二:
第一,解雇原因纷繁复杂。遭到解雇本身就是员工最不希望遇到的事情,为了挽回局面,员工必定会质疑企业提出的解雇理由,双方产生一场摩擦在所难免。
第二,解雇后面临的事情纷繁复杂。这主要是指解雇后需要办理的一系列退工事宜相当繁杂,涉及的范围涵盖工资、社保、竞业等等多方面,这么多事情难免会产生一些矛盾。
以上的两个原因其实可以概括为理由与程序,因此,要合法的解雇员工,减少因解雇发生的劳资纠纷,企业就必须从理由和程序两方面规范自己的行为。
首先是理由。解雇的理由必须充分、合法。一般来说,企业解雇员工,给出的理由不外乎违纪和工作能力不胜任。而事实上,大部分解雇的真实原因都不是这些,之所以以此为借口,是因为那些真正的解雇理由都不符合解雇的法定要件和合法的约定要件。
其次是程序。解雇员工就必须办理合法的退工手续,相当一部分的企业不了解或者会忽视掉这个步骤,这恰恰是减少纠纷的关键一步。很多人的思想中都有这样一个公式:退工手续=结算工资,其实这是绝对错误的。合法的退工手续除了在程序上有一定的要求之外,在内容上也有相应的要求,远远不止结算工资这么简单。